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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章 穿越森林(第3页)

听了叶世遥的话,张芸生一愣。

就刚才那速度和力道,能是狗吗?而且这长得也跟自己印象里的吉娃娃、泰迪之类小狗差太远了。

就算是哈士奇、萨摩耶这种大狗也长不了这么大吧?

王二庆在那边已经清理好一只了,扒皮、清理内脏往烧烤架上一穿,抬到火上烤起来。

虽说没找到水源清洗,不过现在也顾不得那么多讲究了。

三人在密林里奔波了一天,又累又饿现在闻到烤肉的香味不免的馋虫大起。

“你是在城里面没见过世面,这的确是狗,不过不是一般的狗。”

王二庆一边收拾另一只一边给张芸生介绍道,“你们在城里养的都是些中小型宠物狗,斗狗场里那才是卧虎藏龙的地方。

我当年也在里面赌过一阵斗狗,啥样的猛犬没见过。

不过这种还真有些特别,瞅这样像是杜高和比特的杂种,但这骨架估摸比坎高都大?”

“管它什么犬,能吃就行。”

叶世遥从烧烤架上撕了一块肉尝了尝,“香是蛮香的,可惜缺点盐。”

叶世遥说这肉差点味道缺点盐,可是手下却没停顿,一块块的往下撕着,毕竟他们奔波一天耗费体力实在是太大。

王二庆一看肉烤的差不多,也顾不得扒皮吹牛了。

跑过来把手上的血往衣服上随意一抹,从烧烤架上撕下来一根狗腿就在那啃了起来。

要是在平常,张芸生肯定不会去吃这肉。

倒不是说它来历不明不敢吃,而是因为它按照王二庆的说法是一种斗犬。

而狗血是灵物的大忌,任何法器一旦沾染上黑狗血就会灵力大损。

这狗虽说不是黑毛,但是对灵气还是有一定损害的。

可是形势比人强,在这原始森林里不吃东西那跟自杀没啥区别,也只好冒一下险了。

张芸生看着肉熟的差不多了,里面的血估计不烤干也烤熟了。

再说这好肉都被那两人瓜分的差不多了,再不吃估计就只剩啃骨头的份了。

张芸生从架子上撕下一块尝了尝,真不错。

肉是好肉,确实香。

但是叶世遥说得很对,没有撒上一点盐确实是一大遗憾。

再说人不吃饭能活半个月,不喝水三天就得饿死。

现在吃了肉,反倒更觉得口渴了。

张芸生抬起头想看看树上有没有什么野果,可是映入他眼帘的却是一片绿莹莹的光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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