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假惺惺地说什么切磋武艺,连茶都不肯喝一杯说什么是来切磋武艺的,你们能不能不要这么光明正大地胡说八道?到了此时,他才隐隐反应过来了,这两位显然是上门来找麻烦了。
不过一位是他的好兄弟,一位是他未来的小舅子,就算他俩是来踢馆的,他肯定不能和他们翻脸。
“行,你们等一下,我披甲好了,就陪你们玩玩。”
不管他们是不服气不顺眼还是纯粹没事干就是来捣乱的,周弘都决定奉陪了。
既然进了军营,就要以手上功夫说话了,其他的都是废话。
高大个看他不顺眼的原因他知道,小舅子也看他不顺眼他倒是不知道。
小舅子肯定是要讨好的,不过他这个年纪的少年都崇拜强者,先杀杀他的锐气,再讨好他也不迟。
周弘考虑完毕,就让人给他披甲了。
他这么干脆接招,赵明轩和高大个倒有些意外了。
“是不是有什么阴谋?”
赵明轩问高大个。
“大概觉得一定能赢我们吧。”
做了这么多年兄弟,高大个对周弘很了解。
“这是看不起我们啊!”
赵明轩觉得更不爽了。
“他肯定不同意步战的,骑战的话你也知道的!”
高大个说着说着都有些无奈了。
青竹军有战马才几年功夫,骑战想要出色既要努力练习又要有天赋,不是能骑马就行了,高大个的骑战水平就比能骑马强一点,而周弘在这上面显然是有天赋的,明明接触战马的时间和他差不多,但是他就是比高大个玩得顺溜多了。
连赵明轩比他接触晚,都比他玩得溜,这种伤心事就不去说了。
高大个对周弘还是很了解的。
周弘全副披甲以后,上了他的战马,提着几根竹枪过来,一人扔过去一根,直接说打骑战,还让他们两个一起上。
“欺人太甚!”
赵明轩听了就快气炸了,早就忘记是他先来找人麻烦了。
他一直崇拜那位同姓先祖,小时候曾经拿着根小棒子大声喊着“吾乃常山赵子龙”
,到处跑来跑去,现在穿越了,有了机会,白袍小将做不成,因为白袍听起来很帅,实际上不耐脏,真上了战场白袍马上就会变黑袍,但是白马小将还是可以做做的。
为了满足这个自幼就有的愿望,他特地给自己挑了匹白马,天天苦练骑术射术和枪术,就是为了以后做个骑射无双的小将,他觉得自己够努力了,结果,还没上战场,切磋时就被周弘给鄙视了。
“所谓的枪扎一条线,棍扫一大片,明轩,你的基本功还需要多练练。”
周弘不但一打二,还能余力边打边指导,把赵明轩气得够呛。
他以前不会枪法,营中又没有高明的枪术大师,学的就是大路货,拦、拿、扎三式就是基本功了,其他的招式没人知道。
“枪是众兵之王,不易学更不易精,除了每天苦练基本功,没有其他捷径。”
来来往往喂了无数招,周弘才一枪挑飞了两人的竹枪,整暇以待地说道。
这姿势,特别帅,搞得那两位更加愤愤不平了。
别碰我!大婚之夜,她冷冷地跟他划清界限,他甩手就走,从此王府新人不断。半年后的一夜欢情,他将她抵在墙角质问殊不知一代毒医再次觉醒,凤芒四射,逆天改命。她成为天下人争相膜拜的毒医,阎王要人三更死,夜清留人到五更!爷,妾身就喜欢看你不爽我。又舍不得干掉我的样子。...
李察雷坦斯?他就是一个疯子自虐狂人渣神经病,一个满嘴喷粪的狂徒,一个践踏国际法的罪犯。这是国际反恐部队部长给李察的定义,而他口中的人,又是一个魔导大师中的魔导大师,发明了前无古人的空间元素属性大穿越术,并在第一次实验中消失的无影无踪,只留下了上千具记者的尸体...
平凡至极的穿越,平凡的愚者在死神又会有什么样的经历和演绎呢?完全没有想好该去往何方,走一步是一步,那未来又会在哪儿呢?...
唐朝末年,藩镇割据,纷乱将起。苏州城内,一个破落的小客店悄然间换了主人。本是外科小医生,却被患者怒杀,心灰意冷,再不愿触碰尘封的手术刀。这一世,只愿做个胸无大志的快乐店家,面朝大海,春暖花开ampltpampgt各位书友要是觉得唐店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ampltpampgt...
身为大隋官三代。爷爷是大隋第一守财奴!家财千万贯,还为了几亩地的田租灭掉自己妹夫全家!老爹是大隋第一奸臣!平生以薅光大隋身上的羊毛为己任,并为此孜孜不倦地奋斗终身!二叔是有史以来第一位妇科圣手!最喜欢翘着兰花指,逢人就道,你看奴美么?三叔是个标准的龙套,就知道跟在老爹身后买官卖官走私11杀人放火!二弟是大隋第一勇士!奈何偏偏碰到了一个更加彪悍的李家四傻!三弟是个小色鬼,刚出生的时候就已经开始偷看奶妈洗澡!出生在这样一个极品家庭,猪脚表示鸭梨山大!李二悄悄地说哥们,我们一起窃隋吧?到时候,你一半,我一半,你懂得!猪脚道丫的,谁家奶娃儿?一边儿尿尿和泥巴去!...
身为特种兵的谈小诗从踏入军营的那一刻就是个外表萝莉内心强大实则逗逼的女汉子。可是当她一不小心穿越到了兽人的世界,她的世界似乎只剩下靠,这也行!?被她所救的美男缠着她要和她结侣,一言不合就变身成了一头大狮子,谈小诗惊呆靠,这也行!?原来这里美男皆是兽,美女从没有,兽夫排排站,天天被推倒!什么!生完蛋蛋还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