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人耐不住诱惑,女人耐不住寂寞,很多年前我都知道这两句话,却从没仔细品味过这两句话里的含义。
寂寞对女人而言,是极其致命的,无论美丑,女人都希望有人关注自己,在乎自己,欣赏自己。
我早就知道阿彦有话唠这个毛病,她的嘴巴喋喋不休,不是在吃,就是在说,我只当那是缺点,却不曾想过其中深意。
阿彦太孤独了,这个世界上她没有亲人,她是被人从山上捡回来的,按照养母的计划,阿彦长大,要么给张灵仙做媳妇,要么给张灵仙换个媳妇,她的命运一早注定了的。
她在饭店里杀蛇宰鸡,成日里脏兮兮,面对的只有动物,谁跟她说话?好不容易变成正常人,却找不到一个可以倾吐心事的朋友。
我猜,在中山的那一年,可能是她人生中最幸福的时光,每天有好多个人陪她说话,听她倾诉,分享她的喜怒哀乐。
她本来不是话唠,是因为没有朋友,甚至没有闺蜜,硬生生被生活逼成了话唠。
她需要有人倾听自己心声,需要知己,已经到达迫切地步。这种情况下,阿瑟出现了,他是个骗子,是个情场老手,短短一番接触,就抓住了阿彦的心理脉搏,说些她喜欢听的,顺她意的,成功俘获她的心。
人的前半生,男人要关注的事情太多,球赛,股市,生意,交际,等等此类。而女人呢,她只关心是不是有人爱自己。
对于阿彦而言,阿瑟懂自己,爱自己,哪怕他是个黑人,是个烂人,她也不在乎。
爱情是毒,但女人就愿意喝下去。
我说阿彦傻,昔日的阿莲难道不是?莎莎难道不是?sinx
这事得从长计议,问题不在阿彦身上,在我,是我平时给她的关心太少了。
不,我平时压根就不关心她,不但不关心,我还在有意的疏远她,我怕我跟她太近,就忍不住吃了她。
我对阿彦道歉:“对不起,是我的错,我之前太疏忽了,但我向你保证,我会做出弥补。”
阿彦翻着眼皮,“不用了,你答应我结婚就好。”
结婚是可以,但是,以前说过的三军仪仗队……这需要时间准备。
阿彦道:“不用了,特殊情况特殊处理,一切从简吧。”末了小声补充道:“这只是走个过场,结完婚他就死了,算我做个好人好事,当不得真,等以后我找到好男人,你再给我办一场盛大婚礼。”
看看,阿彦还不算完全变傻。
我同意阿彦嫁给阿瑟,病房里的几个黑人高兴极了,轮流去握阿瑟的手,说土语,应该是祝福的话。
我招呼边锋说:“结完婚就送他回老家,办利索点。”
边锋不解,欲言又止,最后大着胆子道:“老板,要不今晚就给他送走算了,一了百了,免得明天还要折腾。”
话是对的,但毕竟阿彦开了口,千金难买人高兴,丫头替我照顾阿妹那么多年,又带了几个孩子,这份情谊用金钱无法衡量,就算是玩游戏,花点钱给她玩,没什么。
相比我其他几个女人,阿彦都算省事的了。
听说要结婚,阿瑟的裤裆也不疼了,坚持着下床,表情激动悲愤,抓着我的手不放,谢谢大哥!
又要去揽着阿彦肩膀,我赶紧阻拦,“按我们的风俗,新郎新娘结婚前夜不能见面,分开分开。”
阿瑟嘿嘿笑着,手缩回去。
有个黑人打了一窜电话,不多时,病房里挤了黑压压一群,四五十号,叽里咕噜说着土语,身上冒着奇怪的味道,骚的不行,都是跑来祝贺的。
阿瑟强撑着起床,要去定做西装,明日婚礼,他要穿的隆重些。
阿彦激动异常,央求我带着去挑婚纱。
如此也好,我实在不想混在这些黑人中间。
阿彦去了婚纱店,试一套就跑来给我看,问我漂不漂亮,我说漂亮,要不是我现在有老婆,肯定要跟阿瑟争一争。
阿彦就咧着嘴笑,标准傻白甜。
最终选定一条荷叶公主群,头上有皇冠,一套下来十五万。
租一天三千。
阿彦央求我买,她说:“这婚纱好漂亮,我要天天穿。”
这一刻,我就是慈祥和善的大哥,无论她有什么要求我都会满足。
阿彦穿了婚射舍不得脱,问我,明天进入教堂,是先迈左脚还是先迈右脚?程序是什么?先做什么后做什么?
我跟她解释,阿瑟信伊斯兰的,不会去教堂,顶多就是一场中式西洋婚礼,该怎么做由司仪掌控。
阿彦这才了然,又跑去镜子跟前美去了。
站在镜子前面半个多小时,忽然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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