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绍点头承认:“是,我是成心的,那又怎样?”
“你,你不念旧情。”长歌气得直哆嗦。
花绍眸子里又变得深不见底了,沉声道:“长歌,你记住,这世上没人会对你念旧情,当面对你好的人背后也有可能捅你一刀,你若对人情深,日后必会吃亏。”
长歌忽然明白花绍此番举动的用意了,心中很是感动,在锦榻上挨着花绍一屁股坐了下来,摇着花绍的手娇声道:“花少爷,是长歌错了,长歌不该说你狠毒,也不该叫你……”
花绍饶有兴味地看着她:“说下去,不该叫我什么?”
长歌脸红了,低下了头去,小声道:“不该叫你花娘娘。”
花绍瞪了她一眼:“笨丫头,你以为本少爷不知道你私底下怎么叫我的吗?我那是不跟你计较,我要是跟你计较,你早死十回八回了。”
他说完,似乎仍不解气,狠狠地戳了戳长歌额间的朱砂痣,仰天哀嚎:“阿眠把你这个笨丫头硬塞给了我十年,等他回来,这笔账我要好好跟他算算。”
长歌来了精神:“花少爷,你还没告诉我呢,眠哥哥到底什么时候回来?”
花绍眯起眼,拢了拢自己的长发:“快了,月底前兴许就能到了。”
月底?算算也就十来天的功夫,长歌心中怦怦直跳,喜悦不言而喻,花绍却一盆冷水当头浇下,面无表情地道:“在此之前,你需要去完成一项任务。”
见长歌撅起了嘴,花绍适时地道:“是阿眠的意思。”
眠哥哥的意思?长歌问:“是什么任务?”
花绍直起了身,整了整肩头滑下的衣袍,道:“明日一早,你去附近的毓秀山,救一个人,然后,让他爱上你。”
长歌眉目变得阴翳:“那人是谁?”
花绍慢悠悠地道:“一个叫做夏侯洵的男人。”
长歌皱眉:“夏侯洵……夏侯洵……洵……”
她记得,她杀的第一个人曾说过,灭了相国府的那个人,别人叫他洵公子。
“是他吗?”长歌的手紧紧地攥了起来:“洵公子?”
花绍道:“想来应是。”
长歌眼睛蓦地变得血红:“为何不让我一剑杀了他?”
花绍抬手按上她的肩:“死多容易,岂能这么轻易就放了他?让他爱上你,然后杀了他,再没有比这更残酷的事情,到时候,你可以血债血偿。”
长歌的肩头剧烈地抖动着,半晌,才平复了呼吸,慢慢吐出了一个字:“好!“她扭头就走,紧攥的手仍是没有松开,是坚持着隐忍。
待她的气息消失了,花绍忽然睁开了眼睛,从怀里摸出一支玉合欢花簪,放在唇边轻轻吻着。
“合欢,那孩子的倔强个性和你简直一模一样呢,每次看见她,我总忍不住想起你,有时候,甚至把她当做了你,这该如何是好呢?”
花绍的眼神似水,再度迷离了,醉意姗姗来迟,他竟看见院中的合欢树下站了个绿衣女子,如他最爱的合欢,笑容里有千秋。
“花哥哥……”合欢轻声唤他。
花绍朝她伸出了手:“合欢,今儿是五月十五,我始终都记得。你等着,很快,我让夏侯仪给你偿命,然后,我下去找你。”
合欢款款向他走来,握住了他的手。
浓浓的睡意袭来,花绍深情地望着合欢,渐渐闭上了眼睛。
“等我……”他喃喃道。
一阵风过,落花满天,惊了柔肠。树下锦榻上,花绍纤眉紧锁,披了一身花香,却仍是抵御不了噩梦带来的阵阵寒意。
绿衣半跪在锦榻前,看着二人交相而握的手,落下了泪来。
花瓣被风吹了良久,乱了大好春光,却是化不了相思,解不了思量。
毓秀山的得名来自于君邻天,原本毓秀山只是做名不见经传的小山,君邻天一日来了兴致,微服来到此处,感叹毓秀山景色秀美,颇有钟灵毓秀之意,于是为它取了毓秀山这个名字,此后每年春天君邻天都会到毓秀山来狩猎,多是微服而行,因此世人鲜少知道。
锦灰山庄之所以会知道,是因为它的位置特殊,位于雁回山山腰,与毓秀山遥遥相对,共为群山中的一座。
夏侯仪登基后,其唯一的儿子夏侯洵自然名正言顺地成了太子。夏侯洵自幼文武双全,骑箭二术堪称一绝,还在景国时便常出城狩猎,来到京城后,整日在皇宫中呆着,没几日便厌烦了,魏公公便将君邻天常去毓秀山狩猎的事情告诉了夏侯洵,又将毓秀山的美景一通赞美,夏侯洵心里发痒,便带了几人偷溜出宫去,一日下来,在毓秀山收获颇丰,于是隔三差五的便要到那里去上一次。
五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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